2008年11月1日

嗆陳雲林 ~ 捍衛台灣週,公民五大招

台灣社在陳雲林來台期間發起的,台灣藝術週活動開跑囉:


以下是五大訴求與表演: 


一、著裝


請民眾穿著印有展現台灣立場、嗆中嗆馬、抗議字眼等的衣物,或在身上貼上示威貼紙,亦可拿出標語、旗幟等出門。

若以上皆無者,我們呼籲民眾穿上黑色衣服。


呼籲民眾在自己車上掛上抗議標語、貼上貼紙。


二、電攻


我們呼籲民眾打電話或傳真到圓山飯店,向陳雲林表達嚴正的立場以及抗議中國對台的飛彈威脅。


我們也呼籲網民們,email到圓山飯店,向陳雲林上述台灣人民的立場。


三、鳴按


我們呼籲所有車輛在行經圓山飯店或陳雲林所到之處,以鳴按車輛喇叭的方式,向中國嗆聲。

鳴按方式為「三長聲兩短聲」(三長兩短)。


(展現公民精神,請配合勿在醫院、學校等附近區域鳴按喇叭)


四、打氣


未來一周,台灣社等本土社團,將在台北火車站及圓山、劍潭捷運站以及陳雲林到訪等處,

免費發放印有「台灣 我的國家」、「Taiwan is my country!」字樣之示威汽球,

以展現為台灣打氣、向中國嗆聲。


我們希望屆時,台北巿無時無處,都能看到此一橘底黑字、旗幟鮮明的抗議汽球。


五、守夜


我們呼籲民眾參與民進黨及本土社團等發起的守夜活動,護衛台灣的主權及未來。


在前往或進行守夜時,我們歡迎民眾結合上述的方式,表達嗆馬、嗆中的立場。


集會遊行法第八條的規定 (引用自妙子 Blog)



(第一項)室外集會、遊行,應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。但下列各款情形不在此限:

一、依法令規定舉行者。

二、學術、藝文、旅遊、體育競賽或其他性質相類之活動。

三、宗教、民俗、婚、喪、喜、慶活動。

(第二項)室內集會無須申請許可。但使用擴音器或其他視聽器材足以形成室外集會者,以室外集會論。









沒有留言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