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1月13日

很難理解的『憲法共識』

老謝前兩天拋了個議題,叫做『憲法共識』。
強調用憲法各表取代一中各表,為台灣爭取最大利益,穩定兩岸發展

不是蓋的!阿妮看了/ 聽了個半天,就是無法理解,這是什麼論述?

老謝提出過的讓台獨派和維持現狀的中華民國派結合,保護台灣的看法,基本上阿妮可以同意這是個理想中可以努力的目標。雖然這兩個派別的立場,根本是大衝突。

但是最妙的則在這句→『 憲法共識後,兩岸關係應用「憲法各表」,中國依他們的憲法表達,台灣也依我們的憲法表達,「用『憲法各表』來取代九二共識的『一中各表』」。憲法各表的優點不僅表達了我們是一個憲政國家,也說明了我們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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憲法共識跟老謝在 2007 年所提過的憲法一中,又有什麼不同?
(老謝之前說,憲法一中即中國要承認中華民國憲法、承認中華民國,台灣現狀可以維持.....~”~ 所以台灣說要中國承認,中國就會承認嗎?)

在阿妮想破了腦袋也想不出這到底是什麼論述時...有了以下對話...

阿妮:『中國跟中華民國用的是同一部憲法嗎?』

Dr.V:『 他們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』

阿妮:『嗯!那既然本來就不同,為何還要特別強調憲法各表?啊本來就不一樣不是嗎?老謝這個議題,我是整個聽不懂!』

Dr.V:『過氣政客的話,要注意會注意不完』

阿妮:『哈哈!你這句話我就有懂....』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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